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明确建设节约型社会
近期重点工作分工
7月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分工》的文件(发改环资〔2005〕1225号),对落实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5项共23条重点工作做出明确分工,并提出了具体措施和工作进度。其中,在推进交通运输和农业机械节能方面,提出加快淘汰老旧汽车、船舶和落后农业机械工作,由财政部、商务部、交通部和农业部负责;在加快节约能源的体制和法制建设方面,提出7项34条重点工作。其中明确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会同税务总局等负责。
此外,文件还对加强对资源节约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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