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拆船协会

   

    本期续载曾任国家拆船领导小组组长的范慕韩同志对拆船工作四篇论述之二《要组织社会拆船》。

——二议开展拆船业

    过去我国拆解小船的办法是将一条废船作价交给拆船场,所有物资的处理和拆解作业都交给这个场去完成,这是一种大而全的方法,给拆船场的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根据国外拆船的做法,完全可以用专业化的办法组织拆船。按照拆解过程,可以分以下几种不同任务:一、杂品,包括餐具、卧具、用具和装饰品、剩余油料、消费品等,一般处理这类杂品,可以收回废船价的5%10%。废船到达停泊地点后,可组织寄售商店或处理商品机构的人员上船登记作价,并组织人员拆卸运走。二、机电设备,包括起重、装卸、动力、照明、通讯、控制和修理设备等,可组织物资部门上船检查登记、按质作价,组织专人拆卸运走。这类物资由于各船情况不一,差别很大,但一般可补偿废船价的1%左右。

    在上述两项作业之后,所剩余的船体和无使用价值的设备可交付拆船场。拆船场分别按清理船舱、拆除报废设备和上层结构后,再拆解整体。

    加工改制的工作量很大,一般在拆船场很难承担。除了废钢铁按计划运往炼钢厂以外,所余的旧钢材也应按照合同,及时运往轧材厂,以减少拆船场地的堆积量。

    在整个拆解过程中,由于对象不同,需要组织寄售商店、物资回收站和轧钢厂共同完成拆解所得物资的处理工作。而拆船场的任务则仅仅是采用切割分解,从形体上消灭这个报废的庞然大物,而不应该承担全过程中的其他任务。因此,我们可以把这种做法称做社会拆船。这是一种经济合理、专业化的组织方法。

(摘自《范慕韩文集(续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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